永久居留权是基于意向的,法律没有规定最低期限。一般来说,你打算离开美国超过180天,你应该考虑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回美证)。
当您在领事面谈后首次获得EB-5签证时,您必须在签证签发后180天内至少进入美国一次,以建立您的永久居留权。(这也是您2年有条件居留期的开始,也是决定大多数项目为投资人分配工作岗位的日期。)
居住意向的证据包括开立银行账户、获得驾照或社会保险号码、缴纳州和联邦所得税以及租房或买房。
根据工作或职业的性质,如果需要,美国居民可以在海外工作。但是,所有永久居民每年必须在美国停留6个月以上,否则他们就违反了为申请美国公民身份而 “连续居留”的规定。此外,希望申请公民身份的永久居民必须在申请前5年内在美国居住30个月。
如果您计划经常或长期在美国境外,请咨询移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