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EB-5投资者会改变主意,不想继续申请EB-5签证。或者,他们能够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或其他签证类别(如EB-1或EB-2)获得绿卡。
虽然EB-5投资者可以通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其撤回EB-5申请的意向,但他们无法在5年期限结束前撤回其EB-5资本。
这主要有两个原因:(1)EB-5有一个风险要求,即在不损害绿卡资格的情况下,不允许有担保的赎回或撤回机制;(2)EB-5基金已投资于创造就业机会的活动。在项目完成并偿还EB-5资金之前,在不影响项目和其他EB-5投资者的绿卡资格的情况下,很难从项目中期开发中撤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