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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系列EB-5就業創造要求
已經開始施工的項目所創造的就業是否可計入就業崗位的計算?
已經開始施工的項目所創造的就業是否可計入就業崗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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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ristina Ji
3 年前已更新

就EB-5而言,只有全職永久性工作才能滿足創造就業的要求。持續兩年以上的建設項目可以包括通過建設支出、運營創造的間接就業機會,以及通過項目發展對社區的經濟刺激創造的衍生就業機會。

通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準的區域中心贊助的項目進行EB-5投資的優勢在於,間接和衍生就業創造都滿足綠卡要求。

基於建築支出的間接就業創造是通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準的經濟模型證明合格EB-5就業創造的最簡單、最可靠的方法。

只要EB-5投資者的資金在EB-5項目仍在建設期間投資到該項目中,在他們提交I-526申請之前和之後j創造的就業機會就都可記入就業崗位數量的計算。觀看我們的視頻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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