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者必須將所需金額的資本投資於新的商業企業,該企業將至少為10名符合條件的雇員提供全職就業崗位。 符合條件的雇員是指美國公民、合法永久居民或難民。持有非移民簽證(如H1-B)的外國人和投資者的家庭成員不包括在內。全職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工作35小時。 就業創造由EB-5投資者的I-526申請中提交的可信商業計劃和經濟分析來證明,需要在合理的時間內創造,即在I-829申請提交時或之後的合理時間。 在我們的常見問題頁面了解更多有關EB-5就業創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