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流程包括3個基本階段:啟動EB-5投資並提交I-526申請。I-526批準後,提交I-485以調整狀態或DS-260以進行領事處理。一旦批準,2年有條件居留期開始。在2年有條件居留期結束前90天,提交I-829申請,以解除條件。 要開始申請,EB-5投資者應:完成對所選EB-5項目的盡職調查填寫投資者調查問卷,核實合格投資者身份聘請移民律師準備資金來源文件簽署認購協議向EB-5項目轉移投資資金和費用提交I-526申請 下載在10天內提交I-526申請的10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