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者在申請EB-5簽證時,必須證明他們已經進行了投資或正在積極進行投資。
投資必須以資本的形式進行,這通常意味著由EB-5區域中心贊助的項目的現金。請參見此處的完整定義。EB-5投資者必須確定自己是投資資本的合法所有者,並記錄資金的合法來源以及從其來源到EB-5項目的資金路徑。
投資必須處於商業風險中,並在新的商業企業中進行。這意味著EB-5基金必須在EB-5投資者滿足2年有條件居留期之前全部投資於該項目,且該投資沒有保證的資本返還。
EB-5投資必須創造至少10個全職的美國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