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計劃提供了通過投資獲得美國綠卡的途徑:可以直接投資或通過EB-5區域中心投資。直接投資包括開辦自己的企業,或購買、投資現有企業。直接投資必須創造10個至少持續2年的全職美國工作崗位。
1992年建立的EB-5區域中心試點計劃使EB-5投資者能夠對合格項目進行被動投資。通過區域中心贊助的投資創造就業機會,不僅可以計算直接就業機會,還可以計算間接和衍生就業機會。就業創造通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準的基於建築支出或運營收入的經濟模型進行計算。
歷史上,97%的EB-5投資都是通過EB-5區域中心進行的。
詳情請參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