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已開立」的發票
由不同賣方開立的發票處理方式不同,請參照以下步驟:
由您開立發票的商品(如後台儲值、LINE Pay結帳)
開立後發票 48 小時內:可至加值中心「註銷重開」,即可更改開立方式或資訊(發票號碼會維持一樣)。
開立發票超過 48 小時:不支援註銷重開,須以註銷舊訂單、重新成立訂單的方式取得新發票。請在 BookFast 後台註銷訂單重新下單。
因電子發票實施要點 32-1、48-2 條規定電子發票未在 48 小時內上傳,會有罰則及罰鍰。
註銷重開之前,可以確認下列事項:
若發票上傳狀態是「未產檔」,請等待 2 個小時再操作。
僅本期發票可註銷重開。
並非所有加值中心都有免費提供此功能,綠界 / 盟立加值中心的作廢重開為付費功能
如未提供,請於 BookFast 管理後台註銷訂單後重新購買。
如已不可註銷重開,請於 BookFast 後台點擊「註銷訂單」重新下單,勿於加值中心作廢發票,否則資料將無法與 BookFast 後台連動。
BookFast 加值中心免費支援作廢重開功能,步驟如下:
進入 加值中心 > B2C電子發票(線上) > B2C發票查詢與異動。
找到需更改資訊的發票,找到「異動」的欄位。
點擊「註銷重開」,即可在發票號碼維持一樣的情況下重新開立發票。
由樂享券代開發票的商品(後台的訂單編號下標示『由樂享券發行』即為代開發票商品)
不支援作廢重開,請於 BookFast 管理後台註銷訂單後重新購買。
定期扣款商品,更改「下期發票」資訊
適用的商品類型 | 不適用的商品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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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發票開立方式的步驟如下
登入後台後,找到 左側選單 > 會員管理 > 會員清單 > 付款明細與發票。
點擊 「更改發票開立方式」按鈕,即可更改發票開立方式。
下期開始,之前扣款失敗的期數會套用新的發票開立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