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李件數的計算規則,將自 2025年11月1日(六)起 進行方針調整。※無論預約成立的時間為何時,凡寄存日在2025年11月1日(六)之後的預約,皆適用新規則。 舊規則:一次可同時移動的行李視為「1件」。 新規則:所有行李均以「1件」計算。但「雨傘」例外,視為現有行李的一部分。 範例:若行李狀態如下,則自2025年11月1日(星期六)起,需預約:「手提包尺寸×1、行李箱尺寸×1」。請您在確認新規則後再行預約。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相關文章【合作夥伴】行李損失保障收費方式與行李的尺寸行李可連續寄放的日數行李數量的計算方式【合作夥伴】無法變更行李件數